中文题名:论控制下交付的法律性质
作者:刘梅湘 仲慧
第一作者:刘梅湘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2]山东警察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年份:2014
期号:3
起止页码:102-106
中文期刊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控制下交付;强制侦查行为;技术侦查;
摘要:控制下交付是否为强制侦查行为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根据控制下交付的类型进行判断。控制下交付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不构成实质性侵害。替代品控制下交付中对可疑物品或财物进行的秘密扣押属于强制侦查行为,应设置较为严格的程序,而其他控制下交付都属于任意侦查行为。人货同行的控制下交付会对犯罪嫌疑人的隐私权构成侵害,但侵害的程度远低于监听。控制下交付是与技术侦查并列的一种侦查措施,不能以概括性的控制下交付许可令实施技术侦查。替代品控制下交付是与秘密扣押为一体的侦查措施。
分类号:D918[刑事侦查学(犯罪对策学、犯罪侦查学)]
收录:BDHX:【BDHX2011】;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