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侵吞不法原因给付物
作者:刘明祥
第一作者:刘明祥
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01
卷号:18
期号:2
起止页码:78-84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刑法;不法原因给付;赃物;委托物;侵吞不法原因给付物;
摘要:侵吞基于不法原因而委托给付的财物,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不能构成侵占罪,但受托者可能与委托者构成有关犯罪的共犯。如果明知受委托占有之物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侵吞,则构成窝赃、销赃罪,侵吞赃物的行为只是窝赃、销赃行为与不法状态的继续,不另成立侵占罪。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0_2002】;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