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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诉讼中的司法认知规则     被引量:4

On the Rule of Judicial Notice in the Criminal 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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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刑事诉讼中的司法认知规则

作者:彭海青

第一作者:彭海青

机构: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年份:2001

卷号:22

期号:1

起止页码:25-28

中文期刊名:郴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效益;司法认知规则;刑事诉讼;公正价值;认知对象;效力;

摘要:由于司法认知规则之于刑事诉讼的效益(效率)、公正价值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国刑事诉讼法应确立司法认知规则.具体说来,司法认知对象应包括: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已为法院确定的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已为有效公证书所证实的事实.司法认知的证明效力方面,应采取开放态度,当有证据足以推翻时,应否定其效力.在程序设计方面,包括启动、辨明和复核三程序.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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