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意大利式辩诉交易制度评介
作者:黄伟明
第一作者:黄伟明
机构: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年份:2001
卷号:14
期号:2
起止页码:167-173
中文期刊名: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刑事诉讼;意大利;辩诉交易制度;
摘要:意大利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依当事人要求适用刑罚”的特殊程序.该程序具有与普通法的辩诉交易类似之处.法官可以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请求适用减轻的刑罚.但是,它又具有自己的特点.在该程序的适用过程中,可以不需要控辩双方达成一致,甚至可以只根据被告人单方请求适用;法官在适用该程序中具有更大的主动性,他通过对有关情况的审查,作出最后判决;当事人只能对刑罚适用提出自己的请求,不能对定罪问题进行讨论;刑罚的减轻有明确的法定幅度,等等.这些特点,充分反映了意大利刑事诉讼中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融合的特色.这也是其追求诉讼效率,节省司法资源的必然结果.
分类号:D954.652[法律] D915.3[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0】;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