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院变更指控罪名直接定罪的得失 被引量:3
The Merits and Demerits of the Court's Altering Accusation and Condemn Directly
中文题名:论法院变更指控罪名直接定罪的得失
作者:张明新
第一作者:张明新
机构:徐州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江苏徐州221009
年份:2001
卷号:15
期号:1
起止页码:79-81
中文期刊名: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刑事诉讼程序;罪名变更;法院;指挥罪名;司法公正;
摘要:法院变更指控罪名直接定罪的合理之处有利于处罚犯罪和提高诉讼效率,但这种做法有违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并有悖司法公正,这表现在:它侵犯了被告人的辩护权,违背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规定,司法实践中需要变更指控罪名以正确适用刑法时应该经过合法程序。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