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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立法听证制度产生的法理基础及其法律功能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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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试论立法听证制度产生的法理基础及其法律功能

作者:汪全胜

第一作者:汪全胜

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年份:2001

期号:2

起止页码:27-30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自然公正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法治原则;依法治国;法律功能;立法听证制度;听证制度;

摘要:听证制度最早产生的法理基础是英国普通法确认的“自然公正”原则,后美国的“正当法律程序”、德国的行政法治原则也相应为其确立听证制度奠定了法律根据。我国的依法治国方略以有宪法确认的民主原则为我国确立听证制度提供法律依据。立法听证制度有为立法机关收集信息、实现直接民主体现民意、促进良法、协调利益关系,进行立法宣传的功能。

分类号:D911[国家法、宪法] D921.11[国家权力机关组织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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