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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回归后的部分缔约权及条约适用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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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香港、澳门回归后的部分缔约权及条约适用

作者:袁古洁 丘志乔

第一作者:袁古洁

机构:华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广东广州510631

年份:2001

期号:2

起止页码:17-22

中文期刊名: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香港;澳门;条约适用;法律;缔约权;国际法;国际条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摘要:香港、澳门后与回归前均不是国际法主体,它们作为地方实体享有的部分缔约权来自于中央人民政府的授权,中国政府的这一做法,与国际法学理论和国际实践相一致。至于国际条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适用,情况复杂,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分别处理。

分类号:D921.9[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D99[国际法]

收录: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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