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行政诉讼与环境侵害的排除 被引量:31
Environmental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and Elimination of Environmental Harm
中文题名:论环境行政诉讼与环境侵害的排除
作者:王明远
第一作者:王明远
机构: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北京100084
年份:2001
期号:1
起止页码:9-14
中文期刊名:环境导报
中文关键词:环境行政诉讼;环境侵害;排除;判例;立法;
摘要:对有关环境行政诉讼的学说、判例和立法进行研究,指出:为了保护环境公共利益,以保护私人利益为出发点的传统行政诉讼理论和制度得到了一定的修正和发展,主要表现为环境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扩张,而诉讼中环境纠纷打骂审查性、成熟性等方面也呈现出有利于预防性环境目标的变化。我国正面临着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应当通过扩大环境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等充分发挥环境行政诉讼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在实现经济社会繁荣5的同时保护好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环境资源。
分类号:D91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160716);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