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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权”不再沉默    

The Right to Keep Silent Is No Longer Du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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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沉默权”不再沉默

作者:胡春明

第一作者:胡春明

机构: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上海200042

年份:2001

卷号:41

期号:2

起止页码:43-46

中文期刊名: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沉默权;人权;诉讼正义;无罪推定原则;法制社会;被告人;刑事诉讼法;

摘要:沉默权体现了现代法制社会诉讼程序的基本价值,即保障人权、维护正义,确认和保障人的尊严和自由不受侵犯是现代法制社会的基石,也是诉讼正义的具体体现。沉默权是无罪推定原则必然延伸的诉讼权利。没有沉默权就举有真正的无罪推定原则。从理论上分析,“如实回答”主务是违背无罪推定原则的,其实质是以一种精神诱供或精神逼供的方式强迫被告人自证有罪,从诉讼正义的角度看,诉讼法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实现实体正义上,其本身也具有内在的独立的价值,诉讼法不仅仅是保障实体法得以实现的手段,它自身也是目的,也有价值,这种价值就是形式正义。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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