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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异点析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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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债权人代位权异点析

作者:马新彦

第一作者:马新彦

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01

卷号:7

期号:3

起止页码:48-54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债权人;代位权;中国;救济权;次债务人;原告;程序当事人;合同法;

摘要:债权人代位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确定的保护债权人利益,保障债权实现的有效手段,债权人代位权应定性为救济权,即因基础权利受到侵害,妨害或有侵害,妨害之虞时产生的援助基础权利的权利,它相对的权利为原权,即受到救济权援助的基础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诉讼是诉的合并的一种新形式,次债务人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具有单一性,而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诉讼地位则具有双重性和多样性,在代应权诉讼中,各方当事人均代表自己的利益参加诉讼,法律应对各主当事人的利益作一公平而合乎法理的保护选择。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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