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孔子法律目的说析论-兼议孔子法律思想的核心     被引量:2

An Analysis of Confucius Objective of Law

收藏

中文题名:孔子法律目的说析论-兼议孔子法律思想的核心

作者:艾永明

第一作者:艾永明

机构:苏州大学法学院,215012

年份:2001

期号:3

起止页码:114-119

中文期刊名:江苏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孔子;法律思想;法律目的;"和";"仁";家族本位;

摘要:孔子主张,法律的目的是“和”。这一法律目的说与他的“仁学”精神足一致的,也与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和合”观念相吻合。孔干的法律目的说是其法律思想的核心,并对后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内容。这一学说虽然存在缺陷但也有合理因素,应给予充分的肯定。

分类号:D909.225[中国]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