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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表见代表制度之我见     被引量:7

The Institution of Apparent Re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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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公司董事表见代表制度之我见

作者:王继军 王炜

第一作者:王继军

机构:山西大学法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年份:2001

卷号:23

期号:3

起止页码:99-104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中国;越权行为;表见代表;章程公示力;交易费用;董事;构成要件;

摘要:本文从公司角度阐述了表见代表制度的成因及其意义,分析了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并运用经济分析的方法,重点分析了公司章程公司公示力的规定同公司董事表见代表制度之间的冲突问题,认为后者应优于前者适应,同时认为公司章程不应就公司的经营范围作出规定。最后,分析指明了公司董事表见代表的构成要件。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0】;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160225);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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