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若干疑难问题
作者:王俊平 魏娟玲
第一作者:王俊平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1
期号:4
起止页码:27-30
中文期刊名:检察实践
中文关键词:中国;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刑法;经营许可证;犯罪即遂;
摘要:根据刑法修正案的规定,所谓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的行为。应当说,在利益单一化的时期,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开展金融业务的行为是较为罕见的。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利益多元化的趋势逐渐加强,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的现象较为常见。于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在《关于惩治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中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的行为犯罪化。在修订刑法时,将该规定移入97刑法,1999年1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又对其进行了修改。本文拟就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若干疑难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分类号:D924.3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