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其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7
Requisites to Constitute Environment Crime and the Determination of It
中文题名:环境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其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作者:竹怀军 陈国申
第一作者:竹怀军
机构:[1]广东韶关学院政法系,广东韶关512005;[2]山东科技大学人文系,山东泰安271019
年份:2001
卷号:3
期号:3
起止页码:36-39
中文期刊名: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刑法保护;犯罪主体;间接故意;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国;过失危机犯;构成要件;犯罪认定;追诉期限;
摘要: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犯罪构成中,国家不应成为犯罪主体,从主观方面看,应包括间接故意,从客观方面看,应增设过失危险犯.对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认定,一是划清污染环境类犯罪与过失投毒罪的界限,二是追诉期限应从法定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三是要注意查明环境犯罪的因果关系.
分类号:D92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