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安乐死立法的社会条件分析
作者:苏治 唐志容 古涛
第一作者:苏治
机构:[1]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21;[2]苏州大学生命科学院,江苏,苏州,215007;
年份:2002
卷号:23
期号:1
起止页码:28-29
中文期刊名:医学与哲学
中文关键词:安乐死;立法;社会条件分析;
摘要:本文无意参与安乐死概念的讨论,只是从安乐死应是由个人的意愿决定的基本前提出发,将视线集中于支持安乐死的社会实证和价值角度的分析,从而希望引起对安乐死立法的关注. 1 安乐死的实证分析 1.1 安乐死的医学角度 反对安乐死的理由大多源于人们对于医学的依赖和信任.但是,正是由于医学自身的特性决定了安乐死现象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医学科技水平的进步使得目前不可治愈的疾病正在逐步得到控制和缓解.但是,这一切都不能将治愈率绝对化,并不能从根本上解除顽疾带给病人的巨大痛苦.正是基于这一点,给予绝症病人充分的自主权来自由选择生死,是在现有医疗水平局限下现实的选择.与相信医学万能,拒绝承认现有水平的局限观点相反,承认现有医疗水平的不足,赋予病人选择生死的权利,恰恰能使我们更加清醒地正视医学的局限,加强医学研究,提高疾病防治水平;同时尊重绝症患者的个人意愿,减轻病人不必要的痛苦,维护其人格尊严.
分类号:D901[立法理论]
收录: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