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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之内物权及其应用-创设新的法权利深入关怀人权 促进中国变穷为富     被引量:15

On Property Right and Its Application in Economic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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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经济法之内物权及其应用-创设新的法权利深入关怀人权 促进中国变穷为富

作者:陈乃新 陈当阳 陈丹红

第一作者:陈乃新

机构:[1]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100083;[3]北京市西城区妇联,北京,100032;

年份:2002

卷号:26

期号:1

起止页码:10-19

中文期刊名: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民法立外物权;应用;人劳动力;本质;物权客体;经济法之内物权;民法;微观经济法;宏观经济法;人权;

摘要:存在于人体之内的物(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物权客体.如果民法所保护的存在于人体之外的物(有体物与自然力)的权利可以称为民法之外物权,那末,人对其存在于人体之内的物(劳动力)的权利,就可称为经济法之内物权.创设经济法之内物权,是法律对人权的深入关怀,符合社会化生产发展的要求.经济法之内物权是经济法所需确认和保护的最基本的权利,它既可应用于微观经济法,也可应用于宏观经济法,这有利于开发我国丰富的人力资源,有利于全面保护人们劳动创造财富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中国变穷为富.

分类号:D913[民法] D912.29[经济法]

收录: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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