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存续时间起点的认定 被引量:7
Principle of Prohibiting Repetitive Discretion and Identification of the Formation Time of Mafia -Style Organization
中文题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存续时间起点的认定
作者:叶小琴
第一作者:叶小琴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2]中国犯罪学学会
年份:2018
卷号:26
期号:6
起止页码:32-44
中文期刊名: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禁止重复评价;黑社会性质组织;存续时间起点;组织形成;恶势力;
摘要:禁止重复评价原则适用于司法工作人员认定犯罪事实及定罪量刑的全部裁判过程。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判决书中组织成立时间与定罪量刑相关性的研究表明,绝大多数文书通常将成员实施第一起犯罪至案发之日的全部犯罪认定为组织罪行,这是没有贯彻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表现,也是对2009年《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断章取义的理解。由于“恶势力”团伙向组织发展是一个渐进过程,认定组织存续时间应采取多元而非单一标准。组织存续时间起点对认定组织与个人罪行、累犯等均有重要影响,应从成立仪式、形成非法控制、为维护组织利益首次实施有组织犯罪活动三方面综合判断。
分类号:D924.3[分则]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_E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