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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抑理念下互联网服务行业经营者集中救济调适     被引量:4

Adjustment of Remedies for Concentration of Undertakings in the Internet Industry under the Concept of Neces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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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谦抑理念下互联网服务行业经营者集中救济调适

作者:孙晋

第一作者:孙晋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6

起止页码:151-171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互联网服务行业;经营者集中救济;谦抑理念;竞争效果评估;行为性救济;

摘要:互联网服务行业有着不同于传统行业的明显特征,决定了其在竞争效果评估、救济措施选择及其实施三个阶段的适用中与传统行业大相径庭。“市场决定论”蕴涵了政府干预的“谦抑理念”;互联网服务行业适用经营者集中救济,在执法原则上宜确立谦抑理念实现包容审慎监管。在第一阶段的竞争效果评估中,宜弱化市场份额因素,加强市场进入和效率等因素的考量;在第二阶段的救济方式选择中,市场结构上天然具有“冒尖效应”的互联网服务行业,应当优先选择行为性救济;第三阶段的救济实施,应开放网络平台和关键基础设施、持续信息披露、引入监督受托人;最后,当行为性救济实施过程中出现法律争议时,除了传统的诉讼和调解外,可优先考虑适用仲裁机制。当下反垄断执法体制重组为理念转型和执法改进提供了契机和便利。

分类号:D912.29[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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