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侵权损害救济社会化制度的现状及救济方式的路径选择
The Status Quo of China’s Environmental Tort Damage Relief Socialization System and the Path Choice of Relief Methods
中文题名:我国环境侵权损害救济社会化制度的现状及救济方式的路径选择
作者:王京歌
第一作者:王京歌
机构:[1]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12
起止页码:122-128
中文期刊名:理论月刊
中文关键词:环境侵权;赔偿责任;责任保险;救助基金;
摘要:由于环境侵权损害的特殊性,传统的侵权救济模式已经很难适应现实的需求,环境侵权社会化救济将环境侵权行为所产生损害视为社会损害,通过风险的分散化,最大限度地保护与平衡当事人双方的权益。我国环境侵权社会化救济制度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体系化的救济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通过分析、总结国外成功经验,提出我国应建立环境侵权损害责任保险和环境侵权损害填补基金机制,以分担和消减因环境侵权而造成的巨额赔偿问题,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分类号:D91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_E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