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被引量:6
On the Lawsuit of Compensation for Ecological Environment Damage in China
中文题名:论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作者:王树义 李华琪
第一作者:王树义
机构:[1]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3]武汉大学法学院暨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11
起止页码:68-75
中文期刊名:学习与实践
中文关键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私益诉讼;
摘要: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形成,由磋商与诉讼组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其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在主体、程序及内容方面均呈现出公权性、程序性及救济性,表明其是我国一项特殊的环境诉讼。同时,政府的索赔权来源于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而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具备的私权属性决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属于特殊的私益诉讼。据此,为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实施,有必要妥善协调其与环境侵权诉讼、环境公益诉讼之间的关系,从而完善我国现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分类号:D92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