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网络暴力传播行为的刑法规制     被引量:1

收藏

中文题名:网络暴力传播行为的刑法规制

作者:苗玲玲 王飞 陆旭

第一作者:苗玲玲

机构:[1]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2]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3]中国政法大学

年份:2019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70-71

中文期刊名:青年记者

中文关键词:网络暴力;传播行为;刑法规制;信息传播;严重后果;刑事责任;联邦法院;自媒体;

摘要:自媒体时代,个体及网络生活圈成为信息传播的主体和载体,网络暴力作为网络发展的副产物,借助自媒体的传播,极易造成严重后果。2006年,被称为美国网络暴力第一案的“梅根事件”爆发,继而美国联邦法院以入侵受保护计算机等四项罪名对事件的始作俑者萝莉追究刑事责任,并判处萝莉有罪。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BDHX:【BDHX2017】;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