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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不起诉制度的效力     被引量:1

Try to Debate the Effect of Hon Prosecutive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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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试论不起诉制度的效力

作者:姚鹭 张红梅

第一作者:姚鹭

机构:[1]周口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法系,河南周口466000;[2]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北京100088

年份:2002

卷号:19

期号:1

起止页码:82-85

中文期刊名:周口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不起诉制度;不起诉效力;不起诉决定;法制效力;刑事诉讼法;诉讼终止;

摘要: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结果之一,它具有终止诉讼的法律效力.对于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及时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对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节约人力和物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既兼顾了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又维护了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效力.

分类号:D915.3[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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