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行为为法律效力新诠-合同法第51条评析 被引量:12
On Legal Effeet of Transfer of Property without Ownership
中文题名:无权处分行为为法律效力新诠-合同法第51条评析
作者:蔡立东
第一作者:蔡立东
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02
期号:3
起止页码:88-94
中文期刊名: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合同自由;物权变动;无权处分;
摘要:无权处分的法律效力是民法中极具争议的问题之一。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不仅与合同自由的原则相抵牾,徒然增加合同无效机会,而且与相关民事法律制度多有不合之处,破坏合同体系,其运行实效亦迂回曲折,有欠明晰。合同法的这种选择根源于无权处分的法律效力受制于物权变动立法模式的思想。但实证分析表明,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与物权变动立法模式并无直接勾联。因此,合同法应该调整对于无权处分的立法政策,行为人无权处分不应作为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