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于完善不作为行政违法司法救济的思考 被引量:2
Reflections on the Perfection of Judicial Remedy of the Omission of Administration
中文题名:善于完善不作为行政违法司法救济的思考
作者:毕可志
第一作者:毕可志
机构: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年份:2002
卷号:15
期号:2
起止页码:174-179
中文期刊名: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不作为;行政违法;司法救济;
摘要:为了对不作为行政违法实施充分有效的救济,应扩大对不作为行政违法的司法救济范围,将损害公共利益的不作为行为、抽象的不作为行为和损害相对人权利的各项具体不作为行为,都纳入司法救济;同时应将行政内救济优先、司法救济最终、救济机械地位独立、社会干预、检察机关主动介入等原则,确立为对不作为行政违法的司法救济原则,并且,确定对不作为行政违法的司法救济方式应该是:宣告不作为行为是行政违法、责令行政机关限期履行行政行为、责令行政机关赔偿损失、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00】;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