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整体利益代表机制研究--兼论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 被引量:93
A Study on the Representative Mechanism of the Social Benefit
中文题名:社会整体利益代表机制研究--兼论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
作者:李友根
第一作者:李友根
机构: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93
年份:2002
卷号:39
期号:2
起止页码:116-125
中文期刊名: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经济法;社会整体利益;代表机制;
摘要:社会整体利益是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是社会作为一个系统所具有的独立的利益,区别于社会成员个体的利益与部分社会成员所组成的子系统的利益.国家作为社会整体利益的当然代表,既具合法性、正当性,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应建立社会整体利益的补充代表机制加以弥补.这一补充代表机制无论在立法、执法中均已有所体现,但尚需进一步完善.在司法领域,建立社会整体利益的补充代表机制,有助于奠定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正确认识社会整体利益及其代表机制,有助于克服经济法学中的国家主义倾向,正确把握经济法的定位和价值目标.
分类号:D912.29[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18806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