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法学解析
作者:吕清正
第一作者:吕清正
机构: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
年份:2014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153-163
中文期刊名: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上网电价;电价附加;法律适用问题;深层海水;波浪能;资金管理;电力市场;国际贸;
摘要:<正>依据《可再生能源法》第2条,可再生能源是指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洋流能、波浪能和潮汐能,以及海洋表面和深层海水之间的热循环等在内的非石化能源。~①相对于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而言,水能属于可再生能源,也有其特殊性,故《可再生能源法》第2条第2款规定,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水力发电的法律适用问题,报国务院批准。依据201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
分类号:D922.67[能源法]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