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法制统一思想及其实践价值 被引量:1
The Path of Practice and Value of Lenin' s Thought on the Unity of Legal System
中文题名:列宁法制统一思想及其实践价值
作者:王建国
第一作者:王建国
机构:[1]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年份:2014
卷号:29
期号:4
起止页码:48-54
中文期刊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列宁;法制统一;时代价值;
摘要:苏俄十月革命胜利后,多民族的俄罗斯传统中固有的地方主义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新生苏维埃国家政权的巩固和法制统一的实施。为了实现整个苏维埃共和国境内法制统一,列宁认为,要制定反映人民意志的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确立国家法制统一的基准;完善法律体系,构筑国家法制统一的基本前提:保证公民守法、行政机关严格执行和法院公正司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关键实施环节;设立检察机关厉行法律监督,则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制度保障。形成于苏俄革命胜利初期的列宁法制统一思想,对于当下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如何消解地方主义和部门主义的负面影响,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权威,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借鉴价值。
分类号:D909[法学史、法律思想史]
收录:BDHX:【BDHX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