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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法中的专利标示义务    

Patent Marking Obligation in the American Patent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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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美国专利法中的专利标示义务

作者:陈向军

第一作者:陈向军

机构:[1]湖北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湖北黄石435002

年份:2014

卷号:29

期号:4

起止页码:81-89

中文期刊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美国;专利法;专利标示;义务;

摘要:美国专利法中的专利标示规则散见于其《专利法》及有代表性的判例之中。美国专利法规定了专利权利人和被许可人的专利标示义务,标示义务及于产品专利和方法专利。“实质性总体”标准、替代性标准(alternative marking provisions)、“足够清晰的纽带”(the sufficiently clear nexus)标准是专利标示是否合法的判断标准。美国专利法还规定了专利权人实施不当标示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责任的承担原则。

分类号:D923.9[婚姻法]

收录:BDHX:【BDHX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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