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下农地产权结构的法律逻辑 被引量:132
Legal Logic of Farmland Property Right Structure Under the New Type of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ystem
中文题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下农地产权结构的法律逻辑
作者:高圣平
第一作者:高圣平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
年份:2014
卷号:36
期号:4
起止页码:76-91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土地承包经营权;农地产权;农地流转;农地转让;
摘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以厘清农地产权的结构为前提。在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不变的前提下,农地产权的结构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基础。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对农地的利用关系在法律上应当表达为物权关系,以达到“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的目标,主流学说所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二元化构造即应破除。经济学界提出的以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离”学说为基础构建农地产权的观点,曲解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间的关系,不符合他物权设立的基本法理,无法在法律上得以表达,也与下·步农地制度改革的方向相悖。如果农地的流转仅仅具有债法上的效果,或产生移转物权的效果,则方式自由;如果农地的流转具有创设物权的效果,则方式强制。实定法上就农地转让的条件限制缺乏正当性,应予修正。
分类号:D90-051[法律逻辑学]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