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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产权的概念及其法治逻辑     被引量:72

The Concept of Public Property Rights and Its Rationale in Terms of the Rule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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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公共财产权的概念及其法治逻辑

作者:刘剑文 王桦宇

第一作者:刘剑文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年份:2014

期号:8

起止页码:129-146

中文期刊名:中国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财产权公共财产权;公共财政;财税法;财税体制改革;

摘要:现代以降,传统意义上的财产权保护法律体系面临诸多问题,在此背景下,有必要确立公共财产权的概念。公共财产权是政府基于其公共性特质取得、用益和处分私人财产的权力,包括对私人财产征税、处罚、国有化等非对价性给付,征收土地房屋、收费、发行公债等对价性给付,以及支配这些财产的权力。公共财产权是一种应受控制的公权力,其在脱胎于行政权的财政权的基础上形成,但更注重公共财产取得的正当性及分配的正义性;从调整原则上讲,公共财产权的控制体现为公共财产的取得、用益和处分应严格遵循法定主义,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纳税人的整体利益;从制度措施上讲,需要按照法源明确、程序正当和争讼便利的原则推动公共财产权规则体系建构,并注重面向民生的公共性立场。建构于公共财产权概念之上的公共财产法,是经由私人财产转化而成的公共财产的正当化及其运行规则,是现代财税法的核心范畴,是国家财政治理的基础性法治规范。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68035);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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