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监视居住法律属性之辨——兼论“剥夺人身自由”的审查 被引量:1
An Investigation of the Legal Character of the Residential Surveillance at the Designated Domicile:A Reference to the Review of “Deprivation of Liberty”
中文题名:指定监视居住法律属性之辨——兼论“剥夺人身自由”的审查
作者:叶宁
第一作者:叶宁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年份:2014
卷号:16
期号:3
起止页码:76-85
中文期刊名: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指定监视居住;羁押;剥夺人身自由;
摘要: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中,指定监视居住被定性为羁押替代措施.但是,指定监视居住的制度性特征与传统的非羁押性措施格格不入.立法上指定监视居住的定位混乱一定程度上源于非羁押措施的传统理论界定不清晰.世界范围内人身性强制措施的发展早已模糊了传统理论划分的羁押与非羁押的边界.根据国际人权法的相关规定,对一项人身性强制措施进行定性,不依据该措施的法律称谓,而是审查该措施是否会造成被追诉人处于被剥夺人身自由的状态.以“剥夺人身自由”的具体标准审视指定监视居住制度,可以认定,指定监视居住实际上已经等同于逮捕后的羁押措施.指定监视居住的立法定性是失当的,由此会带来诸多负面后果.
分类号:DF73[刑事诉讼法]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乌利希期刊指南;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