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情事变更若干问题研究
作者:韩世远
第一作者:韩世远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4
卷号:26
期号:3
起止页码:657-675
中文期刊名:中外法学
中文关键词:情事变更;不可抗力;商业风险;再交涉义务;合同解除;
摘要:情事变更与不可抗力规范的生活事实存在交集,在规范当事人没有承受的、支配领域外的风险上,二者具有共同性。在“二元规范模式”下,应思考各自免责、合同变更及解除的规范基础。在情事变更与不可抗力“规范竞合”的场合,解释论上可将《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作为特别法,排斥当事人的自由选择。该第26条所谓“不属于商业风险”,意指相应的不利益不应由单个合同主体负担。“再交涉义务”的引入可借助于诚信原则,就违反该义务的损害赔偿,宜承认法官有依公平原则及诚信原则的裁量权。情事变更场合的解除是由当事人向法院请求解除,法院最终确定是否解除,其判决是形成判决。合同解除的时间点具有特殊性,可由法院根据个案情况合理确定。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7128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