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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构动产公示、公信原则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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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解构动产公示、公信原则

作者:纪海龙

第一作者:纪海龙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年份:2014

卷号:26

期号:3

起止页码:694-713

中文期刊名:中外法学

中文关键词:动产;公示公信;占有推定力;善意取得;

摘要:现代社会中,动产占有无法真正公示动产物权,而且针对动产物权的存在也没有合适的公示方式。动产物权移转中的交付不应被解释为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应从功能和利益平衡的视角去论证动产变动的交付原则。占有推定权利制度和所谓的动产公示、公信无关。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基础不在于出让人占有的公信力。动产善意取得的法外基础是对交易安全的保护。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在法理上的基础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受让人对正常物权变动方式的抽象信赖,另一方面是风险原则作为所有权人丧失所有权的归咎事由。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诸细节,应建立在这两个方面的交互作用上。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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