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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方法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功能——兼论法律修辞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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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法律方法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功能——兼论法律修辞的必要性

作者:戴津伟

第一作者:戴津伟

机构:[1]浙江林学院法学院,浙江临安311300

年份:2014

期号:8

起止页码:68-69

中文期刊名:新西部:下旬·理论

中文关键词:化解社会矛盾;法律方法;法律修辞;可接受性;

摘要:本文分析了以法律方法化解社会矛盾的限度问题,阐述了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所需的司法理念和需要的法律方法及形态.指出,化解社会矛盾需要劝导性质的法律方法;需要充分发挥法律修辞的说服功能.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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