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也论我国残疾人版权限制与例外制度的构建——与王迁教授商榷
作者:严永和
第一作者:严永和
机构:[1]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年份:2014
期号:5
起止页码:101-107
中文期刊名: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著作权法;残疾人;著作权限制与例外;《马拉喀什条约》;
摘要:我国学者对《马拉喀什条约》引入我国著作权法相关问题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遗漏,如权利主体的称呼未明确、受限作品及权项欠清晰、实施机制不健全等。权利主体应称为残疾人;受限作品除一般作品外还应涵盖实用艺术品、邻接权之客体;受限权项除复制权、发行权、向公众提供权、公开表演权外还应包括邻接权、翻译权;该条约的实施机制的核心是无障碍格式作品的制作、提供、交换、进出口机制。我国著作权法修订在即,应及时对该条约作出回应。
分类号:D923.41[著作权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