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融资性担保公司之关联担保--兼评《公司法》与《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冲突
作者:陈政
第一作者:陈政
机构:[1]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年份:2014
卷号:34
期号:5
起止页码:37-41
中文期刊名: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融资性担保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担保;《公司法》;
摘要:面对作为“双刃剑”的公司之关联担保,我国《公司法》做出了既不禁止,又在各方面进行限制的基本规定,这体现了《公司法》遵循现代公司法制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基本价值判断、尊重公司内部自治的原则和精神,应当在融资性担保公司关联担保的法律规制中得到坚持和延续。《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30条禁止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做法,既不周延又过于绝对,应当在条件成熟时予以修正。
分类号:D922.291.91[企业法、公司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