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合同法定形式规则的历史流变
作者:刘征峰
第一作者:刘征峰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14
卷号:12
期号:3
起止页码:86-89
中文期刊名: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法定形式;合同效力;合意;勃兴;形式自由;实质正义;
摘要:在罗马法早期,合同的效力来源于特定的仪式。在合意作为合同本质被发现后,合同法经历了祛魅的过程,合同形式不再作为合同效力的来源。此后,合同形式的功能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它作为维护实质正义的工具在某些领域出现了勃兴。
分类号:DF525[分则]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