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与出路:当事人陈述证据价值之激活 被引量:2
Difficulties and Outlets:Activating the Evidentiary Value of the Statements of the Litigants
中文题名:问题与出路:当事人陈述证据价值之激活
第一作者:石晶晶
机构:[1]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21
年份:2014
卷号:15
期号:5
起止页码:18-22
中文期刊名: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民事诉讼;当事人陈述;证据价值;
摘要:虽然民事诉讼法将当事人陈述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方法,但是当事人陈述本身的缺陷及其复杂性,具体运作程序的缺乏使其在民事诉讼实践中形同虚设。只有将当事人陈述准确定位于特定的阶段、并且只能是能够证据案件要件事实的陈述,不包括仅对案件要件事实的陈述,设置专门的询问当事人程序将证据法意义上的当事人陈述从当事人的众多陈述中区分开来,并对其在民事诉讼中的运作程序进行具体构建,才能发挥当事人陈述的积极作用,激活当事人陈述的证据价值。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