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货物控制权制度与中途停运权的实现——以FOB卖方利益保护为视角
第一作者:翟云岭
机构:[1]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年份:2014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74-79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辑刊
中文关键词:中途停运权;货物控制权;FOB卖方;鹿特丹规则;
摘要:依据英美法和《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中途停运权实现的相关规定以及《鹿特丹规则》在海上货物运输法中关于货物控制权的规定,FOB卖方利益保护受制于签发不同运输单证情形下货物控制权制度与中途停运权实现的关系。两种权利之间仅在一定情形下存在有限协调,而在更多情形下存在难以协调甚至是无法协调的明显冲突。因此,货物运输法中关于货物控制权的规定并没有在很大程度上促进货物买卖法规定的中途停运权实现;相反,以托运人为核心构建的货物控制权制度在很多情形下阻碍了作为非托运人的卖方的中途停运权实现。
分类号:D996.1[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