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司法监督及其改进 被引量:2
Judical Supervision of Food Safety Risk Warning and Its Improvement
中文题名: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司法监督及其改进
作者:徐信贵
第一作者:徐信贵
机构:[1]重庆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重庆400041
年份:2014
卷号:13
期号:9
起止页码:61-65
中文期刊名: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司法监督;行政法治;
摘要: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作为一种新兴的风险规制手段应接受司法监督。食品安全风险警示行为的可诉性与食品安全风险警示行为的司法审查并不是同一概念。“权力错置”“司法偏好”“不确定性”等因素大大消解了司法机关对食品安全风险警示行为的监督能力。为了克服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司法监督的现实困境,必须引入预防性行政诉讼、提高行政法原则适用频率以及构造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侵权的“三阶审查模式”。
分类号:D922.16[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收录:CSSCI:【CSSCI_E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