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合作金融行业组织体系的法律重构 被引量:4
On the Legal Rebuilding of Cooperative Finance's Industry Organization System in China
中文题名:论我国合作金融行业组织体系的法律重构
作者:张德峰
第一作者:张德峰
机构:[1]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年份:2014
卷号:36
期号:5
起止页码:70-81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合作金融;行业组织;体系;法律;
摘要:我国合作金融的发展亟需有效的行业组织.当前合作金融行业组织运行中的重重问题,要求从行业组织的模式和行业组织制度两个方面对我国合作金融行业组织体系进行法律重构.对于合作金融行业组织的模式,我国既要选择能满足行业组织成员自由选择需求和行业组织整体能力积聚需求的混合结构模式,又要在行业组织的具体组织形式上选择合作制组织形式,并由法律对这两种模式进行重构.对于合作金融行业组织制度,法律重构的重心主要在于对合作金融行业组织的设立、成员加入与退出、代表产生和多票权等制度进行设计.
分类号:DF413.8[农业经济组织]
收录:BDHX:【BDHX2011】;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