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视野下的非正当当事人变更制度研究 被引量:1
On the System of Alteration of Unsuitable Litiga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mparative Law
中文题名:比较法视野下的非正当当事人变更制度研究
作者:谢文哲 宋春龙
第一作者:谢文哲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200042;[2]山东康捷律师事务所,山东青岛266100
年份:2014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10-17
中文期刊名: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形式性当事人;非正当当事人;当事人的变更;价值平衡;
摘要:非正当当事人这一概念伴随着形式当事人概念的发展而发展,在民事诉讼中已经获得了独立地位,要求通过程序的构建合理处理非正当当事人.我国现行立法对此内容未加规定,以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以英美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前苏联与俄罗斯则分别形成了一套非正当当事人变更制度,分析三者制度运行的环境及存在价值,对我国的非正当当事人变更制度的研究大有裨益.在借鉴及构建非正当当事人变更制度的过程中,仍需要从理论系统性、立法沿革、司法实践的规范性以及与相邻制度的契合性出发,注意平衡涉及的几种价值理念.
分类号:D915[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