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理论法学新动向 走向实践的法律方法(笔谈)——法律解释还是法律解释的证立?
作者:苏晓宏
第一作者:苏晓宏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
年份:2014
卷号:41
期号:6
起止页码:77-81
中文期刊名:求是学刊
中文关键词:法律方法;理论法学;主持人话语;法律解释;疑难案件;司法裁决;法律论证;展开过程;韩振;中得;
摘要:一直以来,法律解释的方法是异常杂多且混乱的。笔者认为,法律解释方法的杂多和混乱,其实是由于未能区分两个基本的概念所致,即法律解释与法律解释的证立,法律解释指的是对法律字面含义的说明,但是由于对法律的字面含义可以作多种多样的理解,所以就必须有一种方法来锚定何种理解是正确的或恰当的,这种锚定何种理解是正确的或恰当的工作就是法律解释的证立。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