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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强制执行程序中的证明责任——关注执行程序中的事实真伪不明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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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强制执行程序中的证明责任——关注执行程序中的事实真伪不明

作者:乔宇

第一作者:乔宇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4

卷号:0

期号:11

起止页码:76-85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主观证明责任;客观证明责任;财产调查程序;涉执行实体法争议;执行程序性争议;

摘要:强制执行程序中是否存在证明责任,是一个存有争议的问题。根据证明责任的一般原理.结合执行权运行状况,证明责任在我国目前执行程序的特定领域中是存在的。在财产调查程序中。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则案件事实并非真伪不明,此时不涉及证明责任的适用。但对已发现的财产是否适于执行的判断.可能存在证明责任适用的条件。我国目前的审执关系属于相对的审执分立,由于债务人异议之诉等执行衍生诉讼的缺失.部分涉执行的实体法争议只能由执行程序处理,导致相关诉讼中实体法上的证明责任不可避免的存在于执行程序。除涉执行的实体法争议外,执行程序性争议中也存在属于强制执行法领域的证明责任。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4_2016】;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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