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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共同犯罪的认定——一起假淘宝网诈骗案引发的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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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网络共同犯罪的认定——一起假淘宝网诈骗案引发的思考

作者:张阳 刚婉

第一作者:张阳

机构:[1]郑州大学法学院;[2]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

年份:2014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100-104

中文期刊名: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中文关键词:网络共同犯罪;共同故意;共同行为;

摘要:根据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由此可知,共同犯罪要求二人以上既有共同故意又有共同行为.据此,认定网络共同犯罪也应从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两个方面来确定.但是,由于共同犯罪与网络因素的叠加及其衍生出的共同犯罪网络异化的现实,使得网络共同犯罪在共同故意上的认定主要以意思联络的真实性、有效性为确定标准,而在共同行为上,则只要达到技术和侵害行为之间互相依赖,并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就可以认定为具有共同的实行行为.

分类号:D924.11[犯罪]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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