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位权与被保险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受偿顺序 被引量:6
Recovery Priority of Insurer's Subrogation and Insured' s Claim
中文题名:保险代位权与被保险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受偿顺序
作者:武亦文
第一作者:武亦文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4
卷号:0
期号:6
起止页码:43-61
中文期刊名:比较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保险代位权;侵权损害赔偿;权利受偿顺序;被保险人优先受偿;
摘要:如何安排保险代位权与被保险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受偿顺序,是在保险代位权介入受害人损害救济体系而对复数权利进行调节之后的衍生性问题。一般认为存在被保险人优先模式、保险人优先模式和比例分配模式三种处理规则。然而,三种处理规则在不同法系之中有着不尽相同的表现形态,我国保险立法和实务应在权利划分和权利行使两个阶段处理受偿顺序的问题。受偿顺序的安排并非是简单的规则选取,而是复杂的体系运作,需要系统化的解决方案。受偿顺序的一般规则应是被保险人优先受偿规则。但是该一般规则在特别法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形下可以例外排除,而改为采取其他处理规则。除此之外,追偿成本的承担和超额利益的归属也需要在一般规则之下加以特别处理。
分类号:D923.9[婚姻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