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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加害份额不明——以《侵权责任法》第10条与第11、12条之关系为中心     被引量:4

On Uncertainty of Respective Portion in Multiple Tortfeasors:Centering on Relation between Article 10 and Articles 11-12 of Tort Liability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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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试论加害份额不明——以《侵权责任法》第10条与第11、12条之关系为中心

作者:孙维飞

第一作者:孙维飞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上海200042

年份:2014

卷号:51

期号:6

起止页码:44-52

中文期刊名: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加害份额不明;加害人不明;共同危险行为;类推适用;

摘要:就"加害份额不明"的数人侵权案型,不应如多数学者所言,适用《侵权责任法》第11条或第12条,因为《侵权责任法》第11条和第12条适用的前提为数人的侵权行为各自与同一损害结果之间的事实因果关系应是明确的,而"加害份额不明"案型涉及的是事实因果关系不明的情形。就"加害份额不明"案型,妥当的解决办法应是类推适用《侵权责任法》第10条有关"加害人不明"情形的规定,即数侵权人应各自在可能因果关系的范围内,就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害,对受害人分别承担可能的最大责任,但受害人仅能在全部损害范围内获得赔偿。可将广义的"加害份额不明"案型细分为近似"加害人不明"的"加害份额不明"、狭义的"加害份额不明"以及特别的"加害份额不明"三种案型加以分析。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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