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正当性及适用范围 被引量:9
On The Legitimacy and Application Extent of the Compensation for Spiritual Damage in Breach of Contract
中文题名:论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正当性及适用范围
作者:尹志强
第一作者:尹志强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
年份:2014
卷号:0
期号:6
起止页码:109-121
中文期刊名: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违约责任;精神损害;违约救济;
摘要:违约的非财产损害赔偿问题一直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诸多争议,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增多,人格权日益受重视,与人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一些事物或者行为开始成为合同的标的,同时追求精神利益和精神愉悦的合同也在逐渐增多。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都开始突破传统民法理论,在合同法领域为精神损害提供违约救济。目前我国立法不支持违约精神损害赔偿,但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判例。非财产损害赔偿并不是先验的、唯一的属于侵权法领域,违约的非财产损害赔偿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其在特定种类的合同中可能发生并应得到救济。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CSSCI:【CSSCI_E2014_2016】;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