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法治政府与地方财政民主建设
作者:姚海放
第一作者:姚海放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北京100872;[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232-238
中文期刊名:广东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法治政府;地方治理;财政民主;分税制;问责制;
摘要: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核心。地方政府财政法治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中之重。财政民主原则是整个财政法的核心,该原则的发挥也构成地方政府财政法治的重要环节。《预算法》修订在预算编制细化、预算公开、公众参与、加强法律责任等方面推动了财政民主建设;而在该法之外,尚需进一步完善财政分权、公众监督和问责制等法律和制度建设。此外,形成财政民主与财政法治的共识,促使地方政府和公众积极投身于地方财政民主建设,也是构建法治政府目标实现的重要方面。
分类号:D922.2[财政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