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理解与适用--胸部损伤
作者:夏文涛 周姝 朱广友 范利华 程亦斌 刘瑞珏 杨小萍 吴军
第一作者:夏文涛
机构:[1]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200063;[2]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法医学系,上海200032;[3]上海华医司法鉴定所,上海200050
年份:2014
卷号:30
期号:6
起止页码:474-479
中文期刊名:法医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司法鉴定;创伤和损伤;标准;胸部;
摘要:胸腔由胸廓与膈围成,上界为胸廓上口与颈部通连,下界借膈与腹腔分隔。胸腔内可将其分为三部分,即左、右两侧胸膜腔和肺,中间为纵隔。纵隔内含心脏,并走行大血管、食管及气管等。胸部损伤是常见创伤,也是创伤致死的重要原因。目前,学术界对胸部创伤没有统一的分类,国内胸(心)外科一般按照成因和伤情分为以下两种:(1)闭合伤。胸壁完整,无创口贯通胸腔,但可有胸壁挫伤、胸廓骨折、胸腔内部器官损伤,多由高坠、冲击、爆震等损伤所致。(2)开放伤。胸壁的完整性被破坏,有创口贯通胸腔,可伴或者不伴有胸腔内部器官的损伤,多由锐器、火器所致。相对于1990年与1996年先后发布实施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以下统一简称“旧标准”),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对于胸部损伤的条款规定有较大的变化。本文将根据系统分类阐述新标准中有关胸部损伤条款的理解适用与鉴定要点。
分类号:DF795.4[法医鉴定学]
收录:化学文摘(网络版);CSCD:【CSCD2013_2014】;生物医学检索系统;文摘与引文数据库;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普通刊;